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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自己知道的所有故事都说给它们听,正如与同伴分享一般。
“原来是你呀。”
诺斯露出笑意:“可后来你长大了,便少有过来了。”
“我上学了。”书丹拉住他但是手,“后来我研究了很多东西。不过你怎么受了损伤的?”
诺斯眼皮动了一下:“我去外边走了一圈,正巧遇见了世界吞并的战役,不下心受了波及。”
的确如此,但他并非随意去走,而是去找她。
当然,人类过度开发能源是主因,让他的能量不足以维持而渐渐崩坏。
说到底,宇宙意识不过是法则,是天道,法则与天道少有能有主观意识的,诺斯能有主观意识纯属巧合。
而法则或是神,其实在渺渺人海里,并不能找到一个人,而且他拥有意识并不久,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待在湖底再韬光养晦几万年。
对于书丹来说,猫狗鸟只是童年的伙伴,孩子会长大,伙伴可以换一批又一批,但是对于诺斯来说,她是他第一眼见到的人,他可以记很久。
当然,他可以见到更多的人,也可以拥有更多的人,只要他出去,总会有的。但是他其实并不想出去,他只想待在这里,他喜欢那个小女孩可以每天和他说外面的故事,他在这个地方滋养身体,还可以有人陪伴,他在冗长的沉睡之后,获得主观意识之后,希望有人陪伴他,而恰巧遇见了她,第一眼就非常喜欢。
一开始只是好感与喜欢而已,但是在后来的世界穿梭与阴差阳错中发酵得更深。
世事难料,法则也不能掌握自己的命理,正如孟婆一样,盛衰无法掌控,灾祸无法掌控,他的意识、或者说新得到的灵魂,阴差阳错流连诸多世界,被各个世界争相吞并或是同化,他的能量留在这个世界维持法则运转,继而渐渐衰落。
而她恰好接受了任务汲取愿力,又巧合在每个世界遇见了他,又巧好用愿力将他修损——这实在是命中注定、天赐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