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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另一人道:“嗨呀,管他什么时候上香、谁上香,既然有白来的饵,我们借她一用就是了。”

那称为小乙的少年接话道:“听闻王长史这两日病重不起,夫人心急,想为他祈福。那峦山陡峭,石阶崎岖难行,正是要攀登一夜,才好抢到头香。”

他声音含笑,众人都抬眼看他。这少年才加入队伍不久,年纪不大,倒极为机灵擅变,烛火掩映下,一张面孔更显灵秀。他不是旁人,正是被徐千屿一眼相中的那名少年。

“小乙真够能干。”旁人一把揽住他的肩,调笑道,“神出鬼没便将水家选好的奴仆掉了个包,混进水府去了,还能得了个贴身伺候小姐的美差。”

“听闻那水家小姐生得雪肤花貌,怎么样,好看么?”

众人调笑声中,少年垂睫出神。

他想到那日在室内的光景。根据他不多的人世经验,女人极为避讳给陌生男子看到自己的脚踝。然而那凉风浮动的闺房内,坐在床上的小姐完全随意地任人穿鞋,却无人敢露出冒犯的眼神。

他模仿着旁人,低下头为她穿上攒金线的罗袜。那只脚养得柔软白皙,宛如玉刻出来的一般精致可爱。

握住少女的脚踝时,忽而她帐中洁净香甜的味道飘过来,一瞬间竟让他产生了一种饥肠辘辘之感。

他自打醒来便浑浑噩噩,一路只知吞噬魔气,等飘到南陵,才借了皮囊,落回神智。他隐约记得自己多年前和修士打过一架,元气大损,被打散成数份,其余的事情皆模糊不清,惟独记得自己有个姓名,叫做叫谢妄真。

这一路他也遇到过不少人有香味。背篓里的稚子是香的,但奶味腥膻;帷帽下的处子也香,但脂粉刺鼻。

他双手系上如意扣时,小姐身上那香甜的味道尤其诱人,他倒还是第一次叫凡人吸引,有了将其吞吃入腹的渴望。

然而下一刻,这只脚冷不丁抽出来,毫不留情地蹬在他肩膀上,将他的念想打了个稀碎。

那少女的声音自头顶而来,比举动更傲慢、更冷,砸了他的杯子,还轻侮地滚过来一锭金。

“笑了笑了,小子可真有福气。可惜她年纪小了些,不然……嘿嘿,窃玉偷香倒是近水楼台……”

小乙在旁人荤素不忌的打趣中回过神,听得众人污言秽语,唇边的浅浅的笑意褪灭。他瞥来的眼神仍浸在笑里,却逐渐冰冷,暗含锋锐,乃是一个扫兴的神情。

凡人,果然是无趣又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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