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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则懒的分析这浑水一样的局势,左拐右拐躲过了两拨巡逻的人,抱着碰运气的念头,终于找到了薛宜,但不是北门。
薛宜比包厢里那群短命鬼聪明的多。
盛则从天台连接桥翻到了比邻KTV的餐厅天台后,弯弯绕绕跑了一圈又一圈,到达和北门死胡同一墙之隔的暗巷时,薛宜正‘咚’地一声从两米高的围墙上砸到了地上,很像一年前在大礼堂,笃定敲响第一个琴键的她。
果断,不拖泥带水。
可这次不是琴键声,是肉体撞击地面的发出闷响,不悦耳不悠扬,伤筋动骨的听得他心惊肉跳。
不由自主地,他脚上步子从走变成了跑,可惜,他还没小心翼翼地将人扶起来,薛宜就把他当成坏人恨不得杀了他似得。
盛则并不为薛宜这种警惕感到恼怒不快,相反他为女孩的攻击力十足的动作安心,但此刻看到对方,哪怕隔着夜色都清晰可见的四肢下巴上的淤青,盛则觉得心脏钝钝的疼。
【骑摩托摔的。】
不自然的按压了两下帽子,将挑染的头发又将冷帽里藏了藏,盛则打破二人这种你不言我不语的僵局。
“我没必要骗你,不管你信不信,我只是来找我女朋友,没别的想法。但KTV门口全是保全,他们不让我进去,我才想着从这巷子里翻过去。”
盛则没安慰人的天赋,严格来说他不觉得有任何人值得他浪费口水去安慰,只有弱者才需要哪些冠冕堂皇的话术。
虽然现在明显是在为了打消女孩的疑虑,带她离开这是非之地,男人说话的语气依旧有些硬梆梆得。
“所以、豆芽菜你能不能快点,你不急着报警,我还急着去警察局报案,我看着你从那翻过来的,你是证人,你要是敢不替我作证,我就把你扔回去,像你说的大不了同归于尽,和我女朋友做对鬼鸳鸯。”
瞥了眼裸着小腿赤着脚站在阴影里的女孩,盛则烦躁的将围巾又朝上鼻梁上拉了拉,声音虽闷,但语气里是他连他都后知后觉的‘哄’。
“很冷也很危险,你和我、”
男人看着表情松动的人,语气一顿。
“和我女朋友都没时间耽误,那群王八蛋有枪,我看见了。”
顺着薛宜的同归于尽逻辑说话,的确比好言相劝的哄有用,自打他“恶狠狠”地威胁了通薛宜,赤着脚的人缓慢又谨慎的朝他走了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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