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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刘茂的六个儿子便吵着闹着要分家。
至于刘茂的尸身,几家说来说去,为了向监国公主表明态度,还是不入祖坟为好。
众人忙着分算家产。
一个瘦削的身影,这时候踩着纸钱走近棺椁:“祖父,您没想到吧,最后您竟也落得跟我娘一样,连祖坟都没能入。”
没人知道,她其实并非刘御史的孙女,而是刘御史的外孙女。
她的母亲,是刘御史十几年前自缢而死的次女。
十七岁时,母亲在上香途中被护送的亲族男子糟蹋奸*污,她惶恐害怕,不敢将事情告诉任何人。
而那亲族,许是受了报应,没过多久竟当众被烈马踢坏了命根。
也就是这时,母亲出现了孕吐反应,那亲族为给自己留后,竟主动找到祖父告发母亲,说母亲如何如何不知廉耻、勾引了他。
他最后提出要纳母亲为妾。
祖父愤怒至极,同意下来。
可母亲不愿,她不想嫁给一个强迫了自己的男子,她苦苦哀求,祖父不为所动。
一个女人,连最重要的贞操都没了,还有什么用?她留在家中只能给家中带来耻辱!
可奈何,母亲以死相逼。
为了母亲肚子里的子嗣,男方家终究妥协,给了一千两银钱,希望祖父容许母亲秘密生下孩子。
他们只要孩子,至于母亲如何,无人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