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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番外二(第6页)

像是极喜欢这琴,一只小肉手在琴弦上停留稍许,胡乱一撤,带出的一个音,微弱轻柔。沈识檐本就喜欢孔孔,她这么一摸琵琶,竟然使得他突然发了怔。

孟新堂逗了孔孔两句,说让她以后跟着沈识檐学琵琶。这话没得到沈识檐的应声,孟新堂用目光去寻他,发现他在看着孔孔发呆。

“在想什么?”

沈识檐听到这声,回了神。

“没想什么。”他握住孔孔的手,带着她以更加安全的角度和速度去摸琴弦,“就是想到,我妈以前跟我说,我小时候就喜欢摸她的琵琶。她说我第一次站起来,都不是她扶的我,是我扒着她的琴,想摸琴的上端,忽然就自己站起来了。”

孔孔还在玩,孟新堂一只手扶着琴身,坐到床边,用另一只手握住了沈识檐的手。

日子过久了,喜欢更深了,孟新堂偶尔也会开拓一些“假如“。

假如早点去魏启明的茶馆就好了,假如在新初上学的时候,请她的同学们来家里玩过就好了……此时更离谱,他想,假如他家和沈识檐家是世交就好了,假如在沈识檐刚刚出生的时候,他就见到他就好了。

不切实际又毫无意义的思想,引得他自己发了笑。

沈识檐看他,问:“笑什么?”

孟新堂如实说了。本图着搏他一笑,却没想沈识檐想了一会儿后,摇头说:“那样,我们不一定会在一起。”

二十三岁的孟新堂不一定会喜欢二十岁的沈识檐,十五岁的沈识檐也不一定会喜欢十八岁的孟新堂。一直以来,都是过往在雕琢着人。

从前觉得是经历与已成的思想限制了他们对于爱情的追求,可现在想来,好像更该反问一句,难道不是那些经历和思想,成全了爱情的产生?

起码他们的爱情,就是三十三岁和三十岁,他们是在那时相遇,他们的时间却不是从那时开始的。

被打了岔,又一直没闲着,所以磨蹭到睡觉前,沈识檐才终于将那个红包拆了。他捏出一张红色卡片,烫着金色的边,上面便是孟新堂父亲所言的千言万语。

“立于己,行于侧。愿,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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