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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以血为食,只不过他们内部又分为保守派和革新派。保守派钟爱人血,其中的温和保守派可能会去医院血库取血,或者是与愿意奉献出鲜血的人类签订主仆协议,但极端保守派却只把人类视为血奴,根本不会顾及人类本身的意愿,也不会顾及人类性命。据说有一些极端保守派连银月古堡都不屑一顾,认为他们不顾血族的荣光和高贵,与人类进行妥协,是软骨头。
阿莫斯是属于顺应时代发展的革新派。他们有着最尖端的生物医学公司和科技公司,在几十年前就研发出了人造血液,据说还有不同的口味。根据阿莫斯昨天的说法,产品都已经更新换代到了十三代了。
不过,革新派也并不是因为怀有着对人类的怜悯之心而不食人血,只是能更看清时代发展的方向。在这个高科技时代,如果和人类为敌,即使是具有超凡能力,也不免成为剿灭的对象。
“可叹的是,以那些愚蠢的极端保守派像瓜子仁一样小的脑子,恐怕不能想清楚这一点。”仲青丝毫不掩饰对他们短视的鄙视。
“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和阿莫斯是什么关系?”
叶夭横他一眼:“很重要吗?”
仲青义正言辞的点头:“当然重要。阿莫斯是这次银月古堡派来解决这件事情的代表,我总要知道他和我的朋友究竟是什么关系,才好决定之后怎么和他相处。”
“你就扯吧。”叶夭有些往事不堪回首的扶额:“我和他之前约会过几次。”
仲青一愣,然后毫无预兆的大笑起来。
叶夭面无表情:“有这么好笑吗?”
“只是没想到能在这儿听到你的过往情史,抱歉。”仲青努力让自己停下来。
“并不算过往情史。”叶夭拒绝承认:“只能算是曾经的约会对象。”
在后来发现原来阿莫斯并不如自己一开始想象的是一位能够对自己感情忠贞的绅士,反倒是一位女伴可以从米兰一直排到巴黎的浪荡花花公子之后,她就果断的停止了约会。
诚然,有人觉得人生漫漫长,可以随心所欲的寻找乐子,才不算是荒废光阴,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但这并不是她要选择的——人生漫漫长,多学几道菜不好吗?
更重要的是!
“而且,你能想象吗?”叶夭想起往事,依然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有一次约了晚餐。我点了惠灵顿牛排,而他一直在和我介绍他们公司生产的一号到十二号血液,分别的甜度以及与人血的相似度是多少!这简直是太可怕了!”
她确信,以阿莫斯的风流名声,他和别的普通女人在约会的时候绝不会提及这些,反倒是可能觉得叶夭是同类,更能暴露出自己真正的喜好。这也让她明白,除了人生态度和感情观不一致之外,在他们之间另一个如同天堑的差别——这种完全不懂得品鉴美食,只喝血的男人,到底要来干嘛!
仲青又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我和他现在的关系算是半个朋友。但是!”叶夭的脸严肃起来,告诫他道:“即使是血族的革新派,在人造血还没有被发明之前,大多数也是靠吸食人血维生,尤其是阿莫斯这样的天生血族,他们即使现在顺应了潮流,但骨子里对于人类的傲慢是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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