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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大学生白天在JR站前被刺死,本就骇人听闻,她随身携带的奢侈品更是让人产生了某种印象。侦查本部深夜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道:“被害人生前在夜店打工。这其实是个风尘女子的三流案子。”“那个跟踪狂是一家风月场所的老板。”很多记者将这两条讯息联系起来,在报道中将诗织塑造成一个“堕入风尘、生活奢靡、与风月场所老板交往而被杀的女大学生”。这样的报道显得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可事实并非如此。
我见过诗织的遗物,那些奢侈品是二十多岁少女都会有的物品,是诗织打工一点点攒钱买下的。至于“风尘女子”这一形容,诗织曾受朋友所托,在一家卖酒的店里短期打工,但她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很快就不干了,连薪水都没有领。警方是不是认为,无论是夜店、舞厅,还是夜总会、酒吧,只要是在《风营法》[2]提及的场所里工作的女性都是风尘女子?可一个公民,不管他(她)在何处干了何事、为人如何,都不是他(她)被杀的理由。
警方的这种行为,已然可以称作“形象篡改”。
没找到跟踪狂也未获知“遗言”的媒体包围了被害人的家。被害人家属在相机与话筒的围攻下,无法出门采买日常用品。于是,警方以警备为由,派刑警常驻被害人家中,切断了家属与媒体之间的联系,情报流出的唯一途径,就是警方。
当时一直追踪犯罪团伙的我对诗织“遗言”中关于警察的部分非常在意,尤其是刑警来找诗织让她“撤诉”的事。我通过T先生去询问上尾警察局此事的真伪,得到了这样的回答:“我们调查过了,没有这样的刑警。没有记录也没有报告。我们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绝对是假的。也许是跟踪团伙耍了花招,想让对方撤诉。”
我最后之所以能百分之百确定警察局在撒谎,缘于一件意外的小事。
报道案件时,我一直很想见见诗织的家人,给他们写了封信,在信的末尾留了自己的手机号。
一天夜里,猪野先生来电了。
由于之前我写的都是忠于诗织“遗言”的报道,没有出现警方给出的消极内容。诗织的朋友们告诉诗织的父母,有一个记者值得信任。于是,我成了唯一能够采访诗织父母的记者。
我挑了一个刑警不在的时间去拜访猪野家,得知一个令我震惊的事实。当时我问了一句上尾警察局的事,“我听说家里来了假刑警,让诗织撤诉……”
猪野先生的回答出乎意料:“不是,是真刑警。那人就是收取我们起诉状的H巡查长。”
受理起诉状的负责人,竟然让诗织撤诉?如果情况属实,上尾警察局岂止是渎职,根本就是见死不救。
我立即要求采访埼玉县警察局与上尾警察局。然而,警方回复说不接受非记者俱乐部成员的采访,还将责任推给媒体,说记者俱乐部的成员知道了非得抗议不可。
我不再忌讳什么,把事实原原本本报道了出来。记者俱乐部的成员们看了这些报道,想挖掘更多的内幕,却没办法采访被害人家属,不得不依赖警方的消息,报道一些“据上尾警察局称”的新闻。可那都是警方的谎言,媒体在担保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我再次感到恐惧。公权力一旦与媒体联手,不负责任的言论将在社会上蔓延。
猪野先生不再隐忍。
案发五个月后的三月二十四日,猪野先生在埼玉律师会馆举办记者见面会,说出了真相。“警方上门要求我们撤诉。我可怜的女儿曾经向警方求救,可仍旧被杀了。我们无法接受上尾警察局的所作所为。”
可这次记者见面会的内容只刊登在了埼玉县地方报刊和主流大报社会版块不起眼的角落里。俱乐部的记者们听了家属的控诉后,立刻向警方寻求担保。警方私下告知记者:“这一家子脑子都有病。”“《FOCUS》的报道是胡说八道。”
记者见面会的内容没能引起轰动,还有别的原因。
就在同一时间,警方爆出了另一个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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