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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第5页)

凌沂往往是最早完成作业的那一个,常常在放假的第一周就写完了所有学科作业。

他在孟西华家里弹钢琴倦了便学习高中的物理和化学课程,顺便给小叔叔做做卷子指导功课当娱乐消遣。

“这么早就结婚?”

孟西华被辣的鼻头通红,他开了一瓶啤酒:“和一个男的,那男的比我小叔叔大八岁。”

凌沂刚喝进去一口豆浆,听了孟西华这句话,他差点被呛到。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我爷爷想打断他的腿。”孟西华和凌沂吐槽着,“这段时间我爷爷天天自言自语为什么两个男的能登记结婚。”

凌沂以前班上的同学大多埋头学习,标准的三好学生。

他圈子小,交友很少,可能在影视作品和书中看过,但身边还是少数。读书时有极少数男孩子向凌沂递橄榄枝,凌沂全都忽视了。

所以凌沂对这件事情先是惊讶,接着便慢慢消化接受:“可能真心喜欢。”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异性,虽然现在允许同性结婚,年轻一点的人大多能够接受,老一辈的却大多接受不了。

之所以宁愿顶撞家长也要和对方在一起,大概因为真的想过这样的生活。

“大概是吧。”孟西华涮了几片牛肉,“小叔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觉得他们长得还挺般配的。可惜你没有参加他的婚礼,那男的给我小叔叔准备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酒店几乎成了玫瑰花海,几个花粉过敏的亲戚不敢进去,哈哈哈哈,是不是有点浮夸?我都替小叔叔感到害羞。”

凌沂:“……”

孟西华一边吃肉一边说话:“我以后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肉麻的事情来,太浪费了,不知道那个酒店最后是怎么收拾的。你肯定也不会这样做。”

确实。

弄十万朵玫瑰铺在酒店里结婚当然不是凌沂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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