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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白头永偕(第2页)

沈馥既想着这个事儿,又想着沈令仪那边的事,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睡下之后又恐噩梦缠身,长叹一口气,起来去倒酒。谁知道路过书房,见还亮着灯,陆既明似乎还在里面。

自沈馥住进陆公馆以来,书房是他唯一一个不能自由出入的地方,平日里都是挂锁的,除非陆既明在里面,沈馥虽然好奇,但也不必去犯这个险。他正打算静悄悄地路过去,陆既明却从里面见到了他,招呼他:“阿馥,来。”

沈馥走进去,见陆既明穿了件家常的衫子,正立在案头前,似乎在写什么,手边也摆着酒。他凑过去一看,差点笑出来。案头上居然是一张大红色的婚书。婚书在书店和纸铺都能随意买到,但那是民政局印发的,不适用于他们两个男人,也没有法律作用,陆既明居然是要自己写一份。

莫不是玩过家家玩上瘾了。

沈馥正腹诽着,却让陆既明一把拉了过去,让他站在案前。沈馥不动声色地打量他的书案,见一旁堆叠着一些电报,还没来得及细看,就叫陆既明拿书本盖住了。陆既明站在他身后,伸手圈住他,握着他的手,一同拿起笔来。

狼毫尖蘸满了墨,第一笔便格外浓重。

婚书上写好了姓名,沈馥由他握着手,两人手把手地写下了婚书上的郑重之辞:“今以双方意志相投,性情相契,堪与偕老。珠联璧合,欣看红线紧系。花好月圆,喜卜白头永偕。此证。”*

沈馥边写边想道:鬼扯。

如果男人和男人结婚不算荒唐的话,那他和陆既明定然是世界上最貌合神离的伴侣,各怀鬼胎,最重要的是,陆既明一直支配着他的生死,即便陆既明突然兴起,拔出枪来毙了他或他的家人,也不会有人置喙半句。

字成笔收,陆既明的字竟然还有点笔峰锐利的感觉,并不像他看上去的那样油滑花哨。

婚书本来应该是一段郑重真挚情感的证明,沈馥觉得荒唐极了。他半是戏谑,半是讽刺地说道:“如果日后你还要和别人再结姻缘可怎么办?”

陆既明在沈馥耳边一笑,让他转过来,两人面对面地挨着。

他们已经多日没有这样耳鬓厮磨过了,沈馥有点不自在起来,手撑着桌子,往后仰了仰,躲开陆既明带着酒气的鼻息。

“我们都还没结婚呢,你怎么就想着要我琵琶别抱了......” 陆既明又是这个油滑花哨的样子,连声音里都浸满了醇酒,听得人晕乎乎的。他的手撑在沈馥的手旁边,带着薄茧的指腹刮过身服用柔嫩的指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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