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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堂内再次静了下来,一时间只能听到屋外的潇潇风雨,众人情不自禁地转向万氏。
是的,这桩亲事本来是万氏的亲女儿沈信芳的。
十七年前,承恩伯外放当差,一次兵祸让承恩伯当时的夫人惨死,在襁褓中不足月的女儿也丢失,承恩伯苦寻不得,悲恸半年才逐渐走出了阴影,正好万氏作为前夫人的堂妹,经常来承恩伯府上走动,承恩伯便顺理成章地娶她为续弦,又生下了一女二子,长女便是沈信芳。
沈信芳自幼便才名在外,今年更是在长公主举办的诗会上拔得头筹,得了个‘长安第一才女’的美名,这才有了和谢家议婚的资格,听说谢钰都对她的诗作赞不绝口,甚至因诗生情,两人当真称得上天造地设。
本来两家的婚事正在不急不慌地商议着,没想到沈椿第一次参加宫宴便不慎落水,衣衫不整爬上岸的时候正被谢钰瞧见,皇上便直接指婚,将沈椿许给了谢钰,甚至还直接订下了吉日,谁也推脱不得。
四十多天前,沈椿一回来,沈信芳便从嫡长女便为嫡次女,处处得礼让敬着长姐,就连承恩伯都对这个大女儿十分愧疚,许给她的嫁妆足比沈信芳多了一半,甚至还有几处极重要的田产铺面。
万氏对她已经仁至义尽了,偏偏沈椿顽劣淘气,待万氏不恭不顺,还时不时向承恩伯说万氏坏话,处处找茬挑刺,到底是乡野长大的,真是不堪!
万氏笑着摇了摇头,十分豁达:“说来说去,还是信芳和谢三郎没缘分,也是阿椿这孩子有福气,她和谢三郎能成,也是家里的大喜事。”
旁人不免感叹:“你这继母当的,就是亲娘也不过如此了。”
万氏笑一笑:“行了,吉时快到了,我去看看阿椿。”
她扶着丫鬟的手走进撷芳居,恰巧刚沐浴完的沈椿起身,被嬷嬷服侍着擦拭身子。
时下以白为贵,只有贱民需要出门劳作才会被晒黑,故而长安贵人争先恐后地傅粉涂脂,生怕被人取笑了去。这孩子长于乡间,不光肌肤透着康健的蜜色,就连掌心和手指都覆了层茧子,肌肤也有些粗糙,一看便知底细。
她也不是如今流行的飘飘弱柳身量,约莫是在乡下时常干活的缘故,她身形饱满紧致,双腿修长匀称,肌肤像是浇了勺蜜糖,光致致得腻人,明晃晃得惹眼。
这孩子相貌极好,眉眼是捡着长姐和丈夫的优点长的,浓眉大眼,神采飞扬,五官秾艳明丽,只是搭配她的饱满身量,行止间透着几分浑然天成的媚态和野性,处处与女子标榜的妇容妇德相悖。
万氏目光在她脸上停顿了会儿,忽微微一叹:“真像,和我那长姐生的真是一模一样。”
她抬起手想要抚一抚沈椿的脸,偏沈椿一见到她,竟似受惊的小动物似的,下意识地躲开了她的手,惊惧警惕中带着几分抗拒,好像避开一条毒蛇。
万氏顿了顿,若无其事地收回手,温柔笑笑:“快些梳洗打扮吧,迎亲的人快要来了。”她扶了扶鬓边钗环:“对了,谢三郎因公不能来迎亲,是他兄长前来代迎。”
沈椿在她面前便似个锯嘴葫芦,闷头不说话,直到听说谢钰不来,她睫毛才轻轻动了动,眼神明显黯淡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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