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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歌眉眼弯弯:“今天不用买。”
“不用买?”白雪怔住,有些不可思议,经过这段时日,田歌在她心目中就是一个只知道差遣人,胸平无脑,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走狗屎运被孟景暂时喜欢的娇生惯养女生而已。
“是啊,不用买。”田歌笑得和蔼,“你亲自做就好。”
“……”
餐厅里,清香扑鼻的肉味在空气里弥漫,看着几乎贴到孟景身上的田歌,白雪握着菜刀的手紧了紧。
咔嚓一声,猪蹄被锋利的刀一分为二。
她三下五除二片成块,夹到田歌面前的菜盘里,压下火气道:“田总,您要的脆皮猪蹄好了。”
“好的,辛苦了。”田歌声音甜甜的,旋即,她偏头,“吧唧”,清清脆脆,在孟景脸颊啄了一口,撒娇道,“亲爱的,昨晚你把我的手压得太疼了,我的手现在连片鸡毛都拿不动呢。”
昨晚?
压手!
他们……
白雪暗自咬着牙,心里对田歌是又羡慕,又嫉妒。
孟景从不记无关紧要的事情和人,但对白雪,他有一点印象,是一个行事作风有问题的职员。
因此听道田歌的话,他瞬间明白田歌录用她的原因。
吃醋。
他用热毛巾擦了擦手,拿起一块薄饼,依次放入猪蹄片,黄瓜条,水煮豆芽,辣椒酱和瘦肉小吹哨,然后卷好送到田歌嘴边,薄唇微扬:“我喂你。”
这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