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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着长得酷似自己亡夫的男人被送去急救室,胜男的心一下掏空了。
同样的万人迷性格,相似的眉眼,倒下去类似的姿态。
胜男一下下用干净的指甲抠着医院雪白的墙壁,雪白的涂料被刮下,贴在她的指甲仁上。再抠,指甲仁被撑开,隐隐一痛,白色沾染上鲜红色。
梁绍禹醒来时,眼前迷迷蒙蒙的。
皱一下眉头,眨眼,定睛一看,窗外一片夕阳之绯色,窗内,被子是单调的白,天花板是单调的白,一瓶挂水滴了大半,凉丝丝地滴入自己的体内——显然,这不是怎么高级会所和酒店,也不是他家,而是病房。
梁绍禹懒懒地清清嗓子,咳嗽一声。
不远处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的白大褂男人放下报纸,轻笑着过来:“哟,我们的酒仙醒了?”
“添麻烦了。”梁绍禹歉意一笑。
昨晚的客户来自青海,先是要喝牛栏山二锅头,再喝他携来的家乡特产青稞酒,带着西部人特有的热情豪爽,将梁绍禹送入了病房。
“所以你差点就可以去和李白举杯邀明月了。”白大褂男人笑着拍拍梁绍禹的肩膀:“这次不行,再接再厉。”
梁绍禹慵懒地从被子里伸手:“神医,麻烦拿下眼镜。”
白大褂的男人从床头柜上取下眼镜,看一眼镜架上的老鹰标志,有些不平地拍在梁绍禹的手上:“真是有钱烧的,镜架都用阿玛尼的。”
梁绍禹款款一笑,将眼镜架在鼻梁上,慢慢坐起来:“打理广告公司,穿得像街头混混一样的话,客户会怀疑你公司的运营状况。”
“切。”
白大褂不屑地哼一声,眼神又凝起一团绿光:“对了,刚才送你来的那个女人手上的戒指钻儿很大。”
梁绍禹只觉得心下咯噔一下。
“看来,某神医行医的时候净去关注非相关人士的婚否和身家了。”梁绍禹十分遗憾地摆手。